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
建议编号:第29号
提建议人:乌尼尔吉日嘎拉、白杰
建议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
代 表 团:蒙西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办、财政局协办
联系电话:13500674566
邮寄地址:鄂托克旗蒙西镇人民政府 邮编:016062
建议内容:
一、背景
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我镇严密组织施工,严格有效监管,切实加快施工进度,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不断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治理任务严峻。主要有:
第一,在传统农区和较偏远的牧区,大量农牧民外出,人地分离,导致村治权力难以达到治理对象,村民自治的效果受到影响。第二,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民”的定义变得复杂,既有纯农户、亦工亦农的兼业户,也有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的打工者、自主创业的企业家。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和人员结构的复杂,大大增加了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第三,产业发展配套资金不足、环卫费用较大、苏木镇政府财政压力增加、后续管理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导致美丽乡村成果巩固和提升工作难以进一步开展。第四,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健全,不少地方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思想意识还未形成。第五,苏木镇执法队伍由于缺乏执法依据和权限、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对于农村牧区私搭乱建、柴草乱堆等违规现象治理困难。
二、建议
㈠加强思想治理。旗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版面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对牧农民居住观念、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
㈡执法权下沉。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法赋予苏木镇城乡管理综合执法权,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实施农区、牧区差别化管理,推动综合执法力量下沉。
㈢人员下沉。着力加强和充实苏木镇城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人员编制,优化基层执法力量配置比例,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派驻人员足额配备、真正到位。
㈣经费下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城乡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