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棚户区改造契机扩展部分学校幼儿园校园面积的建议
建议编号:第30号
提建议人:高莲芳
建议标题:关于利用棚户区改造契机扩展部分学校幼儿园校园面积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旗规划局、房征局、教育局
联系电话:高莲芳 15947471666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政府 邮编:016100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旗教育的发展,部分学校幼儿园现有校园面积已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急需扩大校园面积,提升校园品质,提高办学水平。
建议:
一、关于鄂旗高级中学:鄂托克旗图书馆用地原属鄂旗高级中学所有,后用于建设鄂托克旗图书馆。建议该馆搬迁至新大楼后,将原图书馆划归鄂旗高级中学使用,用于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专用教室。
二、关于蒙古族中学:蒙古族中学北侧平房拆迁后,在原有土地上新建风雨操场和学生宿舍,用于解决该校无风雨操场和学生宿舍严重短缺的问题。
三、关于乌兰镇中学:乌兰镇中学周边平房拆迁后,将这部分土地划归乌兰镇中学使用,用于建设风雨操场。
四、关于鄂旗实验小学:鄂旗实验小学北墙外平房拆迁后,将该校大门向北开放,彻底解决校门口交通堵塞的问题。
五、关于鄂旗第二幼儿园:鄂旗第二幼儿园是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因校园面积小,已不符合示范幼儿园关于幼儿户外活动场所的要求,且该园地处乌兰镇主干道,早晚接送小孩儿车辆较多,造成交通严重拥堵,有重大安全隐患。建议房管局搬迁后,将原有办公场地划归该园使用,用于扩展学生活动场地,提升幼儿园发展水平。
六、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是我旗唯一一所集青少年学生德育教育、文艺活动、科技活动及特专长培训、研究示范为一体的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地,目前该中心使用原蒙古族幼儿园校舍进行办学,占地面积小,严重影响中心的发展。建议该中心东边平房拆迁后,划规青少年活动中心使用,用于建设学生课外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