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鑫同志辞去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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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4
(2025年1月13日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和刘鑫同志本人提出的辞呈,经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鑫同志辞去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请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