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李静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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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鄂旗人常发〔2024〕19号
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静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经2024年4月2日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
一、决定免去:
李 静 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乌敦格日乐 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庭长职务;
额尔德木图 旗人民法院苏米图苏木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 蓉 旗人民法院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决定任命
李 静 为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庭长;
乌敦格日乐 为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