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原件及答题汇编
建议编号:第1号
提建议人:白杰、李玉玺、苏永平、段莲芳、朱乐飞、李军、李子亮、阿木尔布音、韩胜利、查干呼和尼
建议标题:关于规范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代 表 团:蒙西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冯军13474788555
邮寄地址:蒙西镇人民政府
邮 编:016062
建议内容:
一、现状
蒙西镇是集农区、牧区、矿区、园区为一体的综合镇,农区包括渠畔、碱柜、羊场、新民4个农业村,共有水浇地2.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2万亩),黄河滩涂地1.5万亩,人均耕地不足5亩,主要种植农作物有玉米、葵花等,年粮食产量约9960吨。随着蒙西工业园区的发展及周边企业的进驻,大批劳动力从土地转移到厂矿企业,大批农民脱离土地,现四个农业村共有转移人口2129人,占四个农业村总人口的43%。近年来,因政策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原因,土地流转造成的矛盾纠纷呈爆发趋势,已成为影响我旗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突出,2014年我镇受理处置各类土地纠纷达40多件,比2013年翻一番。
二、存在的问题
蒙西镇新农村生活区45栋、1572套农牧民住宅楼已全部建成完工,目前已分配住宅楼736套,沿河农民集中居住成为现实,但农村土地经营多属人工分散、小户经营,农民人均耕地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机械化程度低,与农业现代规模化发展不相适应,单纯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以土地为根本,通过搞活土地经营方式,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是促进农民大幅增收的可行方式,但土地经营及土地流转方面政策的不完善,使实现大规模土地流转缺乏可操性,极大地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农牧业规模化经营。
三、建议
成立旗、镇、村嘎查三级土地流转中心(与土地仲裁委员会合并运行),其职责是汇集土地流转信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约束土地流转用途、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努力将目前的土地纠纷“事后解决”变为“事前预防”,规范土地流转,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推进农牧民适度规模化经营。
土地流转中心成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规范:一是建立信息库。摸清基层土地基数,掌握辖区内土地流转面积,汇集土地使用权委托流转和受让信息,建立农村牧区土地流转数据库,并对土地流转实施动态跟踪管理。二是建立流转制度。制定土地流转规章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明确土地流转的用途,确保土地流转有利于推动农牧业生产发展。三是建立公开机制。聘请专家公平、合理地评估流转土地的收益,为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土地流转价格提供参考,确保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规范操作程序。成立土地流转合同审核小组,严格审核合同中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流转期限、起止日期、流转价格等要素,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不规范而引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五是严把流转对象。重点关注,防止企业家、商人、旗外农民等以流转名义占用土地,哄抬价格,迁移外地人,强占农牧民土地资源行为,保护本旗农牧民合法权益。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白杰、李玉玺、苏永平、段莲芳、朱乐飞、李军、阿木尔布音、李子亮、韩胜利、查干呼和尼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规范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合理流转是农牧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前提,也是农村牧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推进农牧业规模化发展,我旗正在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土地确权工作苏米图苏木试点已全部完成,进入公示、颁发土地经营权证阶段。下一步将在全旗范围积极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外业工作70%以上,完成38个嘎查4784户农牧民草牧场数据输入、制图等内业工作。计划今年在全面完成苏米图苏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旗草牧场经营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同时,将建立旗、苏木镇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中心,嘎查村配备信息员,制定出台《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流转管理平台,推动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有序流转,有效化解农村牧区草牧场矛盾纠纷,促进我旗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建议编号:第2号
提建议人:白杰、查干呼和尼
建议标题:关于合理利用黄河水资源建立饲草料基地的建议
代 表 团:蒙西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白杰13604773223
邮寄地址:蒙西镇人民政府
邮 编:016062
建议内容:
蒙西镇地处一盟三市的交汇处,全镇总面积1938平方公里,黄河流经境内51公里,现辖8个嘎查村、2个社区和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其中渠畔村、碱柜村、新民村、羊场村及伊克布拉格、巴音温都尔嘎查部分沿黄灌区为优化发展区,总面积147.4平方公里,现有水浇地2.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2万亩),黄河滩涂地1.5万亩。我镇仍有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近10万亩,现仅开发耕地2万亩,其余部分一直未开发,原因是伊克布拉格嘎查和巴音温都尔嘎查部分沿黄灌区虽然属于优化开发区,但该区域草牧场被划定为天然草牧场,需执行上级禁垦政策。
建议:给予上述沿河地区开发土地方面专项政策,允许自然条件好、适宜开荒的沿河地区开垦土地,建立10万亩饲草料基地,充分的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赢”发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白杰、查干呼和尼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合理利用黄河水资源建立饲草料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饲草料短缺是制约我旗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建设人工草地是解决草畜矛盾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2014年底,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实现草原合理永续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有效规范全旗人工草地建设,旗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鄂托克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和《规范全旗人工草地建设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全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各项工作。但利用黄河水建设人工草地,需经水利部黄河管理委员进行审批,地方政府无取水审批权限。目前,黄委审批碱柜灌区用水量为每年1850万立方米,而实际用水量每年在3000万立方米以上,已超过审批取水量。同时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要求,要求逐年递减农业灌溉用水,不允许新增农业灌溉用水量,因此,利用黄河水建设饲草料基地项目不可行。
建议编号:第3号
提建议人:苏雅拉图、宋海军、巴雅斯胡楞
建议标题: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肉牛产业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苏雅拉图13947787633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党委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苏米图苏木位于无定河流域,地处毛乌素沙区的北部及其边缘,海拔在1300米左右,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为宽阔的滩地和河谷平原,从地理位置、气候都适合发展肉牛产业。目前,苏米图肉牛存栏数量较多,良种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因此,我苏木通过发展肉牛产业,将苏米图苏木建成鄂托克旗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牧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广的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全旗生态型安全食品的生产基地,农牧业科技优秀人才聚集和创业基地。通过培育现代生态家庭牧场、现代农牧企业,带动农牧业经济向集约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从而提高农牧民的经济收入、提高地区知名度。建议旗人民政府加强或出台发展肉牛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引进或扶持农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苏雅拉图、宋海军、巴雅斯胡楞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大投入力度发展肉牛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米图苏木位于无定河流域,地下水位浅,优质饲草料基地充足,对发展肉牛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苏米图苏木肉牛产业,旗人民政府从2014年开始与自治区改良站合作,在苏米图苏木新建肉牛中心配种站1处、肉牛冷配站4处,邀请自治区改良站专家在苏米图苏木举办了两期肉牛冷配技术培训,培训60多人次,完成集中冷配700多头。今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旗政府制定出台《鄂托克旗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注重品种改良、资金支持、政策引导等方面发展,力争在2020年前,打造出具有饲草资源优势和品种资源优势的肉牛产业带。2015年计划举办肉牛技术培训2期,巩固完善配种站5个,完成母牛冷配1200头。
建议编号:第4号
提建议人:王生华、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
额迪其其格、门都、乌兰乌都、刘晓勇、图门、
苏雅拉花、李喜林、呼日查毕力格、嘎如迪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配套优
惠政策扶持草牧场偏小等弱势农牧民增收致富
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过去划分草牧场时,农牧民之间的草牧场面积差距大,存在很多权属、界限不清的问题,也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当时,一部分人的草牧场面积较大,还有一部分人为个人利益,偷逃税费,隐瞒实际亩数(实际草牧场面积大于合同书草牧场面积)。从目前来看,草牧场面积大的,能多放羊,多获取政策性补贴;草牧场小的,不仅政策性补贴少,连生产、生活项目扶持等方面也不好沾边,这部分人的生活自然很困难。
草牧场承包合同书明确规定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但从现在来看,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变动较大。随着家庭人口的变动,一户转变成了几户,草牧场又变成了多块,草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也分割成数份,甚至出现原有草牧场面积与现有草牧场面积误差大、难核实的问题。而在上述情况下开展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当下,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议:我旗也将草牧场经营管理纳入改革范畴,加强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在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应停办草牧场分户手续;对草牧场偏小的农牧户,落实扶贫等配套优惠政策及项目,鼓励其多开一些水浇地,采取种养殖结合的生产经营方式,早日增收达小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王生华、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额迪其其格、门都、乌兰乌都、刘晓勇、图门、苏雅拉花、李喜林、呼日查毕力格、嘎如迪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强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配套优惠政策扶持草牧场偏小等弱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事宜
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已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范畴内。2013年4月27日,旗人民政府制定出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3〕55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登记确权范围、组织领导、时间步骤、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权登记外业工作全部由相关苏木镇负责组织完成,内业工作由旗草监局负责完成等明确的分工及责任的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外业工作70%以上,完成38个嘎查4784户农牧民草牧场数据输入、制图等内业工作。计划今年在全面完成苏米图苏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旗草牧场经营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
二、关于停办草牧场分户手续事宜
随着家庭人口变动,家庭内部分户分割草牧场的实事存在,属合法行为,在30年承包期内,我们始终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通过调整草原的方式予以解决。各苏木镇、嘎查村,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管理方案,控制分户分草牧场行为。
三、关于配套优惠政策扶持草牧场偏小等弱势农牧民事宜
近年来,旗人民政府通过实施人畜饮水、户户通电、危房改造、棚圈围栏建设等项目,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制定出台《鄂托克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和《规范全旗人工草地建设意见》,在水、电、防护林等基本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可适当开发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大力推行舍饲养殖,切实促进农牧业转型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
建议编号:第5号
提建议人:韩春雷、斯庆巴雅尔、阿拉腾乌拉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苏木大力提倡、鼓励和指导农牧民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党员带头办协会和“合作社+支部+牧户”等模式,壮大了合作社的发展。从合作社总量来看,我们有优势,但是散而不强,多数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存在着制度不全,机制不活,信息不畅,服务不优,与农民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尤其是技术指导、羊绒市场价格的调查和统一销售等工作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协调金融部门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二是实行政策优惠。可以对合作社在用电、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使合作社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逐步扩展壮大。三是注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服务平台,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以及为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架桥铺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的发展,同时,通过举办各种农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宣传品牌、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四是培育扶持农牧业精细化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并对其设备的购置进行补贴。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韩春雷、斯庆巴雅尔、阿拉腾乌拉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涌现出一大批各种类型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这些组织依托市场,围绕支柱特色产业,在推动农村牧区经济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来看,这些合作社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质量差、规模小、机制不活、规范化水平不高、辐射带动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一些合作社更是有名无实、流于形式,这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相适应,制约着我旗农村牧区经济的科学发展。
今年以来,旗人民政府为着力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鄂托克旗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在尊重和保障农牧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农牧民以草牧场、耕地、林地、农机等生产要素进行合作经营,采取联合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家庭经营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激活农牧区生产要素,增加农牧民的财产性、投资性收益。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相关部门将把农牧民合作社作为建设项目的新型实施主体,在农牧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等国家、自治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建设项目上,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牧民合作社实施。二是着力优化金融环境。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重点,逐步建立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牧民合作社或各级示范社,金融机构贷款优先、利率适当优惠、额度适当放宽、时间适当放长。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以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农牧业生产设施、农牧业机械等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各商业保险机构要探索开发适合合作社生产特点的保险险种,优先为各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办理生产保险,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同时,将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工程,适当向信用等级较高的专业合作社及其农牧户增加贷款数额。
建议编号:第6号
提建议人:俞光龙、苏雅拉图、尔定毕力格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推广“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
建设问题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石永峰13734774764
邮寄地址:棋盘井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打造品牌、走品牌路,要加强保护“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是我们的地方优秀品牌,现市场上有许多店销售的羊肉不是阿尔巴斯羊肉,以“阿尔巴斯”羊肉品牌出售,或者将其他羊肉装入写有“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箱就以“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出售。
建议:从旗政府层面出台具体保护措施和发展规划,要扩大阿尔巴斯白绒山羊核心种群保护规模,大力开展人工授精、畜种改良、科学饲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打造世界级羊绒山羊培育生产基地,保护好“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地方品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俞光龙、苏雅拉图、尔定毕力格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强推广“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旗委、政府创建农畜产品品牌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旗于2014年5月22日成功申报了“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同时,成立了“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地标品牌创建工作。目前,地标品牌创建工作正在深入展开,《地标使用管理办法》已制定,相关专用标识选定、宣传语筛选、新闻发布会筹备、用标单位选定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下一步,将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市场秩序。同时,为确保“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取得长足发展,旗人民政府制定出台《鄂托克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发展实施意见》,在阿白山羊保护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和生产性能检测及畜种改良等基础配套方面提出具体有效措施,为打造世界级羊绒山羊培育生产基地,保护好“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地方品牌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建议编号:第7号
提建议人:郑虎维
建议标题:关于解决转移农牧民相关问题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郑虎维15847709599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村委会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生态移民、生态区划分、学校撤并等,木凯淖尔镇农牧民大量转移,非常住人口占到户籍人口的60%。近年来,外出农牧民生产生活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住房保障问题。2009年我镇转移区农牧民共登记安居住房797套,但是至今农牧民未拿到房产证,农牧民反应强烈。二是惠民政策落实问题。转移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状况难以实现户籍地动态掌握,导致一些贫困户无法享受低保等惠民政策。三是转移农牧民就业问题。特别是40-50年龄段的外出农牧民,既要供养年老父母,又要担负上学子女的生活教育费用,加之该年龄段农牧民的普遍缺乏技能,多数主要依靠临时性工作维系生计,收入来源不稳定问题日益突出。
建议:1.对草牧场面积小的自发转移农牧户,探索实行插画式搬迁,给予适当政策补贴支持。
2.实行转移农牧民低保评议、困难补贴等居住地管理。
3.开展企业结对帮扶,特别是针对40-50年龄段农牧民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就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郑虎维代表:
关于你提出的《解决转移农牧民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草场面积小自发转移农牧户享受插花式搬迁的政策事宜
人口转移工作是由鄂尔多斯市政府和旗人政府共同推进的一项惠民工程,2009年以来,我旗生态转移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近14亿元,涉及全旗6个苏木镇15个嘎查村,共计转移农牧民1684户,4201人,建成生态自然恢复区242万亩。截至2014年11月,转移农牧民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移民安居住房的相关产权手续也正在办理当中。
近年来,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加之市旗两级资金配套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为2:8,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目前全市人口转移处于停滞状态,旗财政只能保障已转移人口各项补贴,无力继续配套实施人口转移工程。
二、关于转移农牧民居住地管理事宜
目前,旗人民政府正在积极探索进城农牧民社区化服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是移民小区),坚持“人住哪里、哪里负责”原则,要求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成立进城农牧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工作细则,配备能力较强的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进城农牧民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进城农牧民基础信息资料库,掌握进城农牧民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为进城农牧民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全方位的社区化服务,逐步实现进城农牧民的规范化服务管理。
三、关于转移农牧民就业事宜
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转移农牧民就业问题,按照“培训架设桥梁,技能改变命运,职业照亮人生”的培训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转移农牧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根据市场用工信息和农牧民自身特长、爱好,针对18—45周岁以下转移农牧民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主要有烹饪、计算机、挖掘机、装载机、电工、家政服务等专业,有力提高和拓宽转移农牧民自主创业能力及就业渠道。截止目前,共计培训农牧民6348人次,就业率为30%。同时,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并通过物业、环卫等公益岗位、公开选拔等方式解决就业。但受近两年来经济下行影响,企业不景气直接影响着农牧民的转产就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充分利用蒙古族职业中学培训平台,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强化中长期培训,加大兽医、牲畜改良、农技推广、草原生态建设等培训力度,全力推进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建设工作,促使农牧民摒弃安于现状的思想。同时,积极引导就业培训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职业农牧民培养、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真正转移。
建议编号:第8号
提建议人:布仁其劳、召日格图
建议标题:关于尽快出台生态移民延续政策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根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发展区人口转移办法(试行)》(鄂政发〔2009〕83号)文件精神,我苏木阿如布拉格、陶利、马新布拉格嘎查共转移238户牧户669人,对653312亩草牧场实行禁牧,于2009年11月15日签订了人口转移合同。按照文件要求“每五年调整一次补贴标准”,2014年11月15日合同已满5年,但至今未出台相关的延续政策,补贴调整、续签合同等后续问题亟待解决。
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享受补贴人员的更新问题:合同签订以来,享受补贴的人员每年都有变化,但是就目前补贴享受情况来看,补贴对象没有根据实际变化而发生改动,比如死亡人口的移民补贴依然在享受,而新生儿及婚迁进来人口都无法享受补贴。
(二)人口转移地区草牧场管护问题:因我苏木人口转移地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相邻,人口转移后草牧场无人管护,外来人员成群结队到我苏木境内抓蝎子、挖甘草、发菜,对草牧场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我苏木人力、财力有限,对非法开采活动的制止仅局限于没收采挖工具、说服教育等基础工作,得不到实质性的进展,非法采挖活动屡禁不止。
(三)转移牧民就业问题:受文化水平、劳动技能、语言交流、年龄等限制,转移农牧民就业十分困难,目前已有30余户牧户因难以就业、生活困难,又返回原草牧场放牧,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给我苏木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建议:尽快出台生态移民延续政策,以解决以上问题。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布仁其劳、召日格图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尽快出台生态移民延续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口转移政策延续事宜
根据我旗《禁止开发区人口移民实施办法(试行)》和《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农牧民转移搬迁合同书》,搬迁转移合同一次性签到二轮草牧场承包期结束止,每五年签定一次补贴协议,五年内增人不增,减人不减,五年后重新核定补贴人口,签定补贴协议。2009年11月签定转移合同到2014年底已满五年,关于政策延续问题,目前旗政府正在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精神认真执行。
二、关于退出区管护事宜
2011年我旗制定出台《鄂托克旗生态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对整体退出区管护做了明确规定:农牧业执法大队负责全旗农牧业的巡查执法,是禁休牧项目区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森林公安是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区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各苏木镇是本辖区内整体退出区等非项目区生态保护责任主体。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行为的打击力度,旗委、政府成立由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乌仁其木格任组长,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奇景阳、政府副旗长张额尼日图、西保局局长杨永华、恐宝局局长王乌生任副组长,农牧业局、林业局、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及各有关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止非法捕捉野生蝎子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外来人员进入我旗境内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违法行为。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障农牧民切身利益。
三、关于转移农牧民就业事宜
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转移农牧民就业问题,按照“培训架设桥梁,技能改变命运,职业照亮人生”的培训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转移农牧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根据市场用工信息和农牧民自身特长、爱好,针对18—45周岁以下转移农牧民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主要有烹饪、计算机、挖掘机、装载机、电工、家政服务等专业,有力提高和拓宽转移农牧民自主创业能力及就业渠道。截止目前,共计培训农牧民6348人次,就业率为30%。同时,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并通过物业、环卫等公益岗位、公开选拔等方式解决就业。但受近两年来经济下行影响,企业不景气直接影响着农牧民的转产就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充分利用蒙古族职业中学培训平台,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强化中长期培训,加大兽医、牲畜改良、农技推广、草原生态建设等培训力度,全力推进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建设工作,促使农牧民摒弃安于现状的思想。同时,积极引导就业培训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职业农牧民培养、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真正转移。
建议编号:第9号
提建议人:巴雅斯胡楞、乌东高娃、哈斯巴雅尔、米海蜚
建议标题:关于进一步解决转移农牧民有关问题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陈额尔德木图13500675668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苏米图苏木转移出去的农牧民包括生态移民(实施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的)和自发转移农牧民。生态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生态移民户项目实施期限满后,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不清楚,说是继续实施,但还未续签合同,农牧民还徘徊在留与回的选择之间。二是农牧户手中的移民楼房至今没有房产证,农牧民心存不安。三是转移出去农牧民的就业仍然困难,收入不稳定。针对上述情况,建议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出台相关的解决措施。对草牧场小、人口多的牧户和自发转移出去的农牧民中,建议探索实行插花式搬迁,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补贴支持。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斯胡楞、乌东高娃、哈斯巴雅尔、米海蜚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进一步解决转移农牧民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口转移政策延续和插花式转移事宜
根据我旗《禁止开发区人口移民实施办法(试行)》和《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农牧民转移搬迁合同书》,搬迁转移合同一次性签到二轮草牧场承包期结束止,每五年签定一次补贴协议,五年内增人不增,减人不减,五年后重新核定补贴人口,签定补贴协议。2009年11月签定转移合同到2014年底已满五年,关于政策延续问题,目前旗政府正在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精神认真执行。由于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加之市旗两级资金配套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为2:8,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目前全市人口转移处于停滞状态,旗财政只能保障已转移人口各项补贴,无力继续配套实施人口转移工程。
二、关于转移安居住房产权证事宜
我旗最早分配移民安居住房是在2010年10月,根据《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人口转移实施办法(试行)》,到2015年10月期满五年核发产权证书,目前,移民安居住房的相关产权正在办理当中。
三、关于转移农牧民就业事宜
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转移农牧民就业问题,按照“培训架设桥梁,技能改变命运,职业照亮人生”的培训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转移农牧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根据市场用工信息和农牧民自身特长、爱好,针对18—45周岁以下转移农牧民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主要有烹饪、计算机、挖掘机、装载机、电工、家政服务等专业,有力提高和拓宽转移农牧民自主创业能力及就业渠道。截止目前,共计培训农牧民6348人次,就业率为30%。同时,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并通过物业、环卫等公益岗位、公开选拔等方式解决就业。但受近两年来经济下行影响,企业不景气直接影响着农牧民的转产就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充分利用蒙古族职业中学培训平台,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强化中长期培训,加大兽医、牲畜改良、农技推广、草原生态建设等培训力度,全力推进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建设工作,促使农牧民摒弃安于现状的思想。同时,积极引导就业培训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职业农牧民培养、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真正转移。
建议编号:第10号
提建议人:赵栓、白牡丹、史振峰、门都、嘎如迪、米丽腾、
王生华、乌兰乌都、达楞塔布、苏雅拉花、李喜林
建议标题:关于乌兰镇海岱嘎查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2000年,海岱嘎查被我市列为禁止发展区,2007年、2009年先后实施了扶贫移民项目和生态移民项目,共转移农牧民151户、432人,占嘎查总人口96%(其中:2007年扶贫移民项目合同期五年,2012年到期,转移农牧民86户、185人,涉及草牧场31余万亩;2009年生态移民项目合同期五年,2013年到期,转移农牧民65户、247人,涉及草牧场20余万亩)。目前,海岱嘎查除移民项目外,未能享受其它惠民政策及项目,返乡务农的转移农牧民达270人。
从五年移民总体情况来看,海岱嘎查草牧场植被基本恢复,生态建设初见成效,但随着转移农牧民项目合同到期,该嘎查农牧民却面临着房屋失修、耕地荒废、无电地区的困境,着实让这些农牧民无从选择。到底是务工、放牧、还是种地?哪种最适合他们?过去,我镇多次上报了海岱嘎查修路、通电、危房改造、修建嘎查活动阵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但旗政府以海岱嘎查是禁止发展区、已享受移民项目为由,一直未重视该嘎查建设和发展问题。
为此,我们希望旗政府能出台海岱嘎查科学发展的好办法,加快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建议:1.“十个全覆盖”工程能在海岱嘎查实施,帮助农牧民解决房屋、棚圈、围栏、水井、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2.为转移农牧民办理安置房产权证。3.若继续执行移民政策,希望旗政府能充分考虑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在提高补贴标准、就业、增收等问题上,拿出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4.修建嘎查活动阵地,现嘎查活动阵地始建于2007年,建筑面积190平方米,年久失修,亟待维修或新建阵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赵栓、白牡丹、史振峰、门都、嘎如迪、米丽腾、王生华、乌兰乌都、达楞塔布、苏雅拉花、李喜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乌兰镇海岱嘎查建设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鄂托克旗地处毛乌素沙漠腹地,十年九旱,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农牧民增收也较为困难。对此,旗委、政府立足旗情实际,按照全市“统筹城乡、集约发展”战略要求,严格执行“三区”发展规划和草畜平衡、禁休牧政策,大力推进生态移民和草原生态建设,出台了就业扶持、移民补贴、住房配套、保险缴纳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转移农牧民收入有效增加,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覆盖度稳定在23%和70%左右。但不可否认,受经济下行、转移农牧民文化水平偏低等多种因素影响,生态移民后续发展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转移农牧民在城镇就业机会较少、生活出现困难,还有你们提到的海岱嘎查转移合同到期、部分移民返乡、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如何解决生态移民工程这些问题,从根本上促进转移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我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高度关注你们提出的问题。
关于“十个全覆盖”工程能否在海岱嘎查实施,帮助农牧民解决房屋、棚圈、围栏、水井、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的建议。危房改造的问题,由于海岱嘎查转移农牧民全部在镇区享受了生态移民安居住房,返乡后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但是这部分户子愿意按政策交回在城镇分配的住房,可以按照《全旗危房改造管理办法》享受有关政策。至于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我们将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积极争取金融扶贫、互助资金等项目统筹进行解决,并在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的基础上,免费开展专业技能、实用技术等培训,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
关于“为转移农牧民办理安置房产权证”的建议。根据我旗人口转移政策,涉及海岱嘎查移民的乌兰镇政欣家园房产证已办理,政和园小区正在办理土地手续,预计年底前开始办理房产证。
关于“若继续执行移民政策,希望旗政府能充分考虑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在提高补贴标准、就业、增收等问题上,拿出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的建议。人口转移工作是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和旗人政府共同推进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我旗《禁止开发区人口移民实施办法(试行)》和《禁止开发区农牧民转移搬迁合同书》,搬迁转移合同一次性签到二轮草牧场承包期结束止,每五年签定一次补贴协议,五年内增人不增,减人不减,五年后重新核定补贴人口,签定补贴协议。目前,海岱嘎查2009年已签定转移合同的到2014年底已满五年,今年旗政府将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精神执行。另外,生态转移工程资金投入相对较大,截至目前,旗人民政府已投入近14亿元,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加之市级两级资金配套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为2:8,地方财政压力较大,无力继续提高补贴标准。
关于“修建嘎查活动阵地,现嘎查活动阵地始建于2007年,建筑面积190平方米,年久失修,亟待维修或新建阵地”的建议。旗财政局已将全旗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经费列入2015年度财政预算,旗委组织部也将海岱嘎查活动阵地列入2015年建设计划,待海岱嘎查活动场所建设完工后,由旗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拨付配套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我们将竭尽全力筹措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建议编号:第11号
提建议人:乌都、马希毕力格、森格巴特尔
建议标题:关于引导和规范草牧场流转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全市提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明确所有权,激活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随着农村牧区人口转移,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情况比较复杂,又缺乏政策支撑,给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建议尽快出台草牧场流转的指导意见,以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乌都、马希毕力格、森格巴特尔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引导和规范草牧场流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合理流转是农牧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前提,也是农村牧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推进农牧业规模化发展,我旗正在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土地确权工作苏米图苏木试点已全部完成,进入公示、颁发土地经营权证阶段。下一步将在全旗范围积极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外业工作70%以上,完成38个嘎查4784户农牧民草牧场数据输入、制图等内业工作。计划今年在全面完成苏米图苏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旗草牧场经营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同时,将建立旗、苏木镇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中心,嘎查村配备信息员,制定出台《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流转管理平台,推动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有序流转,有效化解农村牧区草牧场矛盾纠纷,促进我旗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建议编号:第12号
提建议人:赵栓、白牡丹、高艳霞
建议标题:关于拓宽棚户区安置小区至镇区间出行道路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棚户区安置小区是我旗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随着棚户区居民的陆续入住,棚户区至镇区间道路安全隐患显现,路面狭窄,宽度仅为6米,距离约500米,没有路灯,也给居民及车辆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建议旗政府拓宽棚户区安置小区至镇区间出行道路,并安装路灯等配套设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赵栓、白牡丹、高艳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拓宽棚户区安置小区至镇区间出行道路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棚户区入住及周边移民工程建设情况,今年先对棚户区安置小区至镇区间出行道路路灯进行了安装。6月底已完成地下管网、线路、基座、立杆等工作,7月中旬开始正式运行,极大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同时该路段为城镇重要的出口道路,将根据项目整体建设情况,适时对该路段进行拓宽改造。
建议编号:第13号
提建议人:赵栓、白牡丹、高艳霞、韩瑛、王金凤
建议标题:关于重新设置平房区居民门牌号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1998年平房区居民门牌号设置以来,为社区的服务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平房区门号牌缺失、排列混乱的问题日渐突出,不仅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而且影响社区推行“365”精细化服务法,制约社区提升服务和管理服务水平。为此,建议由相关部门按现有社区行政区域规划,重新设置平房区居民门牌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赵栓、白牡丹、高艳霞、韩瑛、王金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新设置平房区居民门牌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旗将乌兰镇原居民委员会的辖区规模作了适当调整,成立了9个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镇区成立了7个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但部分社区划分无明显界限。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我旗旧城改造工作较为缓慢,拆迁工作尚未完成,且门牌号更新涉及因素较多(如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地址也要同步更换)、资金缺乏等原因,目前,此项工作仍无法实施,将沿用原有门牌号,对于门牌号缺失的住户,由旗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补办。下一步,待旧城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将责成相关部门全面实施。
建议编号:第14号
提建议人:高艳霞
建议标题:关于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高艳霞13634775296
邮寄地址:乌兰镇帅丰社区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帅丰社区1栋至22栋平房区没有公共厕所,154户、460余居民如厕困难。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在合适位置增设1—2座公共厕所。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高艳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帅丰社区1栋至22栋平房区没有公共厕所,涉及154户460多名居民如厕困难问题。经核查,帅丰社区1-22栋平房区(都斯图路北、阿尔巴斯街东、桃力民路南、一中西巷西)范围内有3座厕所,分别是原小牧羊南巷口、一中西巷北口及一中西巷中段各设一处厕所,按照公共环卫设施设置半径标准和居民实际需求,已有的环卫设施能够满足居民需求。为更好地方便群众,下一步将积极对接社区在该区域选址适当的位置建设公共厕所。
建议编号:第15号
提建议人:王金凤、韩瑛、高艳霞
建议标题:关于尽快修建西鄂尔多斯路中段与苏里格街交
汇处柏油路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2011年,我旗开展了旧城改造,将原西鄂尔多斯路中段与苏里格街交汇处柏油路拆除。3年来,长约400米、宽6米的该路段却迟迟未能修建,成为镇区中心“断头路”,给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为此,建议旗政府尽快修建西鄂尔多斯路中段与苏里格街交汇处柏油路。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凤、韩瑛、高艳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西鄂尔多斯路中段与苏里格街交汇处柏油路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计划逐步完善镇区市政道路,你们提出的西鄂尔多斯路(阿尔寨街至苏里格街)拓宽属于2011年续建工程,该路段因路南居民房屋未拆迁,计划修通北侧半幅路面(10米宽)。目前,该工程已复工,正在进行地下管网建设,预计10月中旬建成通车,届时将打通新旧区连接线,有效方便群众出行。
建议编号:第16号
提建议人:吉日嘎拉达来、乌力吉道格特呼、召日格图
建议标题:关于调整控制危房改造面积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吉日嘎拉达来13474886664
邮寄地址:鄂旗人大常委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它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然而就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实际情况来看,现有农牧区危房改造政策,不符合农牧区实际,首先农村牧区父母与成人子女同住现象非常普遍,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也屡见不鲜,不能满足农牧民居住需求,同时也有部分特困户因自身经济能力不足,从而放弃危房改造的机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控制面积的硬性要求,并提高对特困危房户的补贴标准。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吉日嘎拉达来、乌力吉道格特呼、召日格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控制危房改造面积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农牧区危房改造建设(暂行)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5〕44号)、《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鄂旗办发〔2015〕36号)。对一般危房改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80平方米,危房改造户根据自己的收入、家庭人数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对特困户危房改造标准统一确定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限制在30—50平米。
建议编号:第17号
提建议人:赵美珍、闫桂兰、刘世亮、乔和平
建议标题:关于对隆诚社区危房改造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陈宝13947707520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隆诚社区成立于2007年,地处木凯淖尔镇,总面积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6户,546人。社区房屋因年久失修,现已成为危房,常住居民多为退休职工,年老体弱,收入微薄,无参加棚户改造区及自建房屋的能力。据调查统计:目前需要维修的147户,老年人口20户。
建议: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并采取分类扶助的办法切实解决居民住房安全问题。
1.将社区的旧校舍改建为居民住房,预计该校舍可改建住房30套,每套面积60平米左右,每套改建费用约18000元,解决部分老年居民住房问题;
2.将非低保户纳入廉租房申请范围内,让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无房户申请廉租房;
3.按照农村人口危房改造中危房维修补贴标准对进行危房维修的居民予以补助。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赵美珍、闫桂兰、刘世亮、乔和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隆诚社区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同步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累计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市、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住房8639套,实施农村牧区和残疾人危房改造3273户,今年结合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计划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700户,并正在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800套。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对于隆诚社区符合条件的户子,可以按程序申请上述保障性住房和危房改造项目。同时,对你们提出的将社区的旧校舍改建为居民住房的建议,我们已责成木凯淖镇人民政府尽快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旗政府,安排会议进行研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建议编号:第18号
提建议人:萨伊拉图、王生华、乌兰乌都、额迪其其格、
达楞塔布、米丽腾、苏雅拉花、刘晓勇、图门、
敖特根毕力格
建议标题:关于建设S216线道路补偿标准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2012年6月,S216线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一级公路开始征地建设,由于当时沿线居民群众对补贴政策不了解,后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号)文件,得知享受的道路建设补偿标准远低于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为此,建议旗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兑现S216线沿线农牧户各项补偿款。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萨伊拉图、王生华、乌兰乌都、额迪其其格、达楞塔布、米丽腾、苏雅拉花、刘晓勇、图门敖特根毕力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S216线道路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S216公路沿线征地补偿问题,我旗多次出面协调路权单位(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43号)中的征地补偿标准,补齐该公路鄂托克旗段沿线农牧民征地补偿款。目前,因该项目“一级改高速”工程尚未完工,我旗已要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剩余征地补偿款未到位之前不得开工;同时,为保障公路沿线农牧民合法权益,我旗已及时发文告知项目施工办公室,在未解决该公路建设期间遗留的一系列问题之前,不得擅自开通运行。
建议编号:第19号
提建议人:刘永君、乌都、阿拉腾乌拉
建议标题:关于对村级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村级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落实城乡统筹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但是,广大农牧区交通设施基础较为落后,交通不便成为制约农牧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以我苏木陶利嘎查为例,陶利嘎查西与宁夏接壤,北依棋盘井镇,南邻石膏工业园区,是连接两个自治区两个乡苏木一个工业园区的中心地带,农畜产品交易频繁,运输量多,过往车流量大,但是未经升级改造的村公路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也为广大农牧民出行带来不便,建议尽快加强我旗村级公路升级改造,促进牧区经济长足发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刘永君、乌都、阿拉腾乌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村级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以完善和增强地区路网功能为目标,着力于提升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按照全市路网整体规划,结合旗内各地区人口分布、产业布局、自然条件等因素,认真衔接全旗城镇化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运输体系等方面发展规划,基本打造完成以乌兰镇、棋盘井镇和蒙西镇三个工业产业集中区域为核心的路网布局,并充分将S216线、109国道等一级公路和荣乌、京藏等高速公路功能运用到提升地区运力上来。加之现阶段我旗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旗境内公路等级、分布、里程较以往更加完善,基本能够满足不同运输交易需求。
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各地区连接线施工、管养力度,积极采用PPP模式引进公路工程投资力量,有力促进全旗路网功能更加健全完善。
建议编号:第20号
提建议人:贾雪梅、许世成、冯树斌
建议标题:关于规范乡村公路安全通行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石永峰13734774764
邮寄地址:棋盘井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新召—阿尔巴斯、新召—公卡汉等乡村公路未安装(或未运行)限高架、减速杠,一些超载超限车辆违规上路,过往速度较快,加之两侧草牧场未设置网围栏,频繁出现撞伤牲畜甚至农牧民的现象,损失较大。
建议:一是加强路政管理,严格禁止超载超限等违规车辆上路;二是为乡村公路安装限高架、减速杠,控制过往车辆速度,确保人畜安全;三是为乡村公路两侧草牧场设置网围栏。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贾雪梅、许世成、冯树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公路安全通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为全面保障农牧民安全出行,重点加大对农村公路路面坑洼、标识不全等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并在各农村公路进出口处架设限高架,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有效防止了农村公路受到人为破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安全系数。同时,扎实开展道路安全宣传和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超载、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组织出租车、客运班车司机群体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安装GPS定位系统的方式实时监控车辆行驶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旗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管护力度,根据全旗境内各条农村公路重要路段、车辆通行等方面情况,加快完善警示标识、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为农牧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建议编号:第21号
提建议人:王彩荣、贺福忠
建议标题:关于减免企业过路费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王彩荣15332737777
邮寄地址:内蒙古棋盘井镇广纳煤炭集团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鄂托克旗地区很多企业在海南地区。各企业办事人员、产品运输以及通勤车辆每天来往于棋盘井和海南之间,途经黑龙贵收费站,增加了企业的运营费用。且棋盘井周边有109国道、三北羊场和草籽场收费站,收取费用较高。加之受市场经济影响,市场持续低迷,运营成本高,使企业运行举步维艰。为此,建议减免过路费或降低收费标准。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王彩荣、贺福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免企业过路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棋盘井地区周边以BOT方式经营的收费站有荣乌高速棋盘井收费站、棋石一级棋盘井收费站,109线主线公乌素收费站、棋盘井收费站,109线连接线海南收费站,运煤专线(即新西线拉僧仲)收费站和棋千线黑龙贵收费站。其中109线主线公乌素收费站、109线连接线海南收费站、运煤专线收费站和棋千线黑龙贵收费站属乌海市交通局管辖。位于棋盘井境内运行的收费站有荣乌高速棋盘井收费站、棋石一级棋盘井收费站和109线主线公乌素收费站、棋盘井收费站,并均已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近年来,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就棋盘井地区周边收费站问题进行反映,受到旗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常年协调对接自治区、市级有关部门和路权企业,最终协调结果为由荣乌高速驶入棋盘井方向的车辆可在棋石一级棋盘井收费站验票通行,一定程度上为棋盘井地区往来车辆减轻了成本负担。近期,市人大调研组一行来我旗调研期间,旗政府和棋盘井园区有关领导积极向调研组领导反映收费站问题对发展地区物流产业的影响,争取通过路权企业降低或减免收费的方式,有效降低棋盘井地区企业和居民运输、出行成本,为地区经济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建议编号:第22号
提建议人: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嘎如迪
建议标题:关于邻近沙井109国道收费站嘎查村农牧民免
费过境通行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沙日布日都嘎查的生产生活用电归木凯淖尔镇供电所管辖,嘎查农牧民经常要到沙井交纳电费。加之,沙日布日都嘎查距离沙井近,而距离乌兰镇远,嘎查牧民更常去沙井购买农用机械、种子等生产生活物品。目前,沙井西侧的收费站不论沙日布日都嘎查农牧民是一天过一次还是十次,都次次收费,给他们出行带来不便,也增加了农牧民日常出行的经济负担。建议旗政府重视邻近沙井109国道收费站嘎查村农牧民过境通行问题,与该收费站协调,让邻近沙井109国道收费站嘎查村农牧民能与木凯淖尔镇的农牧民一道享受同等的免费通行待遇,也可出示身份证,免费过境通行,进而解决农牧民与收费站之间的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此外,赛罕塔拉、苏吉嘎查农牧民也有对此一致的建议。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嘎如迪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邻近沙井109国道收费站嘎查村农牧民免费过境通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努力打通和拓宽对外交流通道,我旗不断加大公路建设力度,努力完善区域路网功能,为持续增加地区公路贸易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降低居民出行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和不可替代的重要推进作用。其中,109国道察汗淖至东胜段一级公路由鄂尔多斯市万正集团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式投资建设,属“十二五”期间公路建设工作的基本筹资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自国家实施惠农政策以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绿色通道”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有效加快了地区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了农牧民持续增收。
目前,因109国道察汗淖至东胜段一级公路沙井收费站仍处于收费还贷期间,尚不具备对沿线农牧民全面实行免费通行的条件。下一步,我旗将积极协调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和万正集团,努力为沿线农牧民最大限度争取减免和降低收费政策。
建议编号:第23号
提建议人:敖特根毕力格、嘎如迪、呼日查毕力格、米丽腾、
达楞塔布、门都、苏雅拉花、乌兰乌都、图门、
额迪其其格
建议标题:关于修建赛罕塔拉嘎查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
队和托雷伊金敖包柏油路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赛罕塔拉嘎查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队14公里自然路、109国道至托雷伊金敖包12公里自然路,由于年久失修,部分路段严重受损,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特别是拉运饲草料的车辆无法通行,急需要修建柏油路(其中: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队14公里自然路涉及3个牧业小队,牧民80余户、240余人;109国道至托雷伊金敖包12公里自然路涉及2个牧业小队,牧民60余户、180余人)。此外,每年农历五月十五日,在托雷伊金敖包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及民俗文化活动,同时毗邻地区的农牧民也前来祭奠敖包,每年参加人数达1000—1500人。而109国道至托雷伊金敖包12公里自然路破损,也严重影响着当地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建赛罕塔拉嘎查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队和托雷伊金敖包的柏油路。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敖特根毕力格、嘎如迪、呼日查毕力格、米丽腾、达楞塔布、门都、苏雅拉花、乌兰乌都、图门、额迪其其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赛罕塔拉嘎查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队和托雷伊金敖包柏油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实现全旗75个嘎查村“村村通”油路目标,我旗不断加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和配套本级资金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现已完成全旗41个嘎查村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项目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推进剩余嘎查村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确保早日实现全旗境内“村村通”油路目标。同时,我旗将根据自身财力和上级公路项目争取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重点推进”的原则,对各嘎查村队、社、组之间的重要路段逐步予以铺油硬化,努力为农牧民创造更加便捷的出行条件。
建议编号:第24号
提建议人:李喜林、王生华、呼日查毕力格、敖特根毕力格
建议标题:关于包日塔拉中心村、赛罕塔拉嘎查和察汗淖
尔嘎查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改问题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包日塔拉中心村是我旗近年来打造的一处亮点工程,加之碧海阳光、布龙湖两个旅游区专线经过,已成全旗第三产业发展的新亮点。虽然乌兰镇每年投入近5万元治理环境,但是包日塔拉中心村周围环境卫生还是差,仅靠镇政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差的问题。
另外,赛罕塔拉嘎查、察汗淖尔嘎查位于荣乌高速公路和109国道出入口,环境卫生很差,直接影响了全旗的形象。
建议旗政府从长远出发,将上述三地的绿化、亮化、硬化工作列入财政预算,逐年进行整治。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李喜林、王生华、呼日查毕力格、敖特根毕力格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包日塔拉中心村、赛罕塔拉嘎查和察汗淖尔嘎查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环境是发展的命脉,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旗委、政府制定出台了《“文明大草原、美丽鄂托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农村牧区和镇区、园区、矿区、厂区、景区、服务区、收费站所周边区及公路沿线“八区一线”为重点,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三联六助一行动”、“乡风文明大行动”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实施。计划利用今年秋冬季节,集中开展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农村牧区“三废九乱”问题(废弃物品、废弃房舍、废弃棚圈和柴草乱垛、材料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点乱设、杆线乱拉、建筑乱搭、广告乱贴)。同时,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执法与监督并举,加大宣传力度,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提升文明水平。
建议编号:第25号
提建议人:萨伊拉图、王生华、乌兰乌都、额迪其其格、
达楞塔布、米丽腾、苏雅拉花、刘晓勇、
敖特根毕力格、图门
建议标题:关于调整禁休牧补贴款、林业补贴款发放时间
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近两年由于我旗干旱少雨,草场植被质量严重下降。特别在禁休牧期间,农牧民不得不买草备料,而政府春节前后发放禁休牧补贴款、林业补贴款,导致很多农牧民无法适时储草备料,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严重影响了禁休牧工作开展。为此,建议调整禁休牧补贴款、林业补贴款发放时间,让农牧民在关键生产节点上能因地制宜做好储草备料工作,确保禁休牧工作的顺利完成。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萨伊拉图、王生华、乌兰乌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禁休牧补贴款、林业补贴款发放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的禁休牧补贴款和林业补贴款资金主要为:禁休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补贴款,由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四级构成。补贴款的发放时间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制约。
一是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迟的问题。禁休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补贴款主要由中央、自治区、市三级政府承担,每年只有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我旗才可以组织发放。从近两年看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时间很难统一,禁休牧补贴资金2013年、2014年下达的时间分别为当年的6月份、4月份,退耕还林资金2013年、2014年分别在4月份、5月份下达,公益林资金2014年5月份下达,2013年分4月和11月份两次下达。
二是项目本身实施情况进度。禁休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属项目实施的补贴奖励性资金,需要在农牧民禁休牧、退耕还林完成后经苏木镇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实施情况、验收合格,根据补贴标准计算、清册、录入、公示等程序后,由旗财政将资金统一打入农牧民的“一卡通”中。
三是关于专项资金的问题。旗财政将坚决贯彻“四保两压”财政支出政策,将涉及农牧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放在首位。多方筹措资金,力争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到位专项资金在1个月内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手中。
建议编号:第26号
提建议人:孔垂军
建议标题:关于对木凯淖尔镇城镇管护予以经费支持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孔垂军13722089828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木凯淖尔镇地处鄂托克旗东部,是我旗东大门。随着“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以及美丽乡村清洁行动和乡风文明大行动等活动的开展,现镇区建设已达到小城镇规范要求,镇区绿化、公共基础设施得到显著完善。园林绿化、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公厕、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和环卫工人工资等投资逐年增加。随着新建敬老院的建设和投入使用,由于管理维护费短缺,严重阻碍敬老院正常服务功能。为此,建议将木凯淖尔镇城镇维护费用纳入经费预算。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孔垂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木凯淖尔镇城镇管护予以经费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今年为全旗6个苏木镇预算内各安排了2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在预算内专门为木凯淖尔镇安排198万元绿化工程费用,专项用于木凯淖尔镇园林绿化工程。
另外,我旗将责成财政、发改部门,会同苏木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争取园林绿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卫生治理等专项经费,争取将更多的资金投向苏木镇城镇化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切实做好苏木镇“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
建议编号:第27号
提建议人:高莲芳、赵栓、白牡丹、史振峰、王金凤、
门都、高艳霞、韩瑛、嘎如迪、王生华、李喜林
建议标题:关于新建鄂托克旗实验小学学生操场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鄂托克旗实验小学始建于1956年,现有教学班31个,在校生1273人(其中蒙古族学生182人)。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该校于2010年11月起进行拆旧建新施工。2012年6月,占用原有操场新建的教学楼和办公楼交付使用。按照学校建设规划,拟新建300米环形标准化塑胶操场。因原有场地不足,需拆除校园北墙外21户居民住宅,经旗房征局及有关单位多方努力,2012年共拆除19户,剩余2户因对评估价格不满意而拒拆(毗邻校园院墙,其中一户评估30万元,另一户评估40万元)。
由于塑胶操场未能如期动工,从2010年10月至今,该校1273名学生只能在教学楼前600多平方米的场地上活动,课间操分年级隔天进行,体育课也是6个班同时挤在狭小的场地勉强开设。由于学校无操场,该校学生已经连续4年未上过早操、不能参加校内运动会,许多学生运动能力降低,身体素质变差,严重影响了中考体育成绩。
为切实保障该校学生正常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同时为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做好准备,现建议旗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上述2户居民住宅的拆迁工作,保障实验小学学生操场及早施工、年内交付使用。此外,鄂托克旗实验小学300米塑胶操场建设规划投资800万元(含看台),需旗财政予以安排建设资金。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史振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鄂托克旗实验小学学生操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你提出的新建鄂托克旗实验小学学生操场的建议,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旗长于6月18日对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经研究,决定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旗教育系统所有尾欠工程。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内完成实验小学学生操场建设任务,满足学生室外活动需求,切实提高体育教学水平。
建议编号:第28号
提建议人:巴雅尔图
建议标题:关于在额尔和图、阿尔巴斯、查布、新召等偏
远地区建立基础教育基地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巴雅尔图13947702044
邮寄地址: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2006年城市化的影响,生源减少等原因,鄂旗也实施了撤乡并镇的政策,把农村牧区的学校全部撤回集中在了乌兰镇。这样的政策实施给牧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和极大的经济压力。第一、原有的苏木嘎查都有寄宿制学校,农牧民可以让孩子在学校住宿学习,又安全,又放心。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现在学校都撤回集中在乌兰镇之后孩子上学往返路途遥远,必须要有交通工具,给农牧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第二、相当一部分低年级的学生,缺乏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父母或爷爷奶奶中必须有一人到乌兰镇或租房等,照顾孩子的学习生活等,对普通牧民家庭来说又是一笔不小的经济开支,原本的一份家庭生活费用分成两份用,天长日久,又是一笔难以承受的负担,同时家里就缺少了一个劳动力。第三、有些照看孩子的家长到乌兰镇后没有正式的工作,沾染了赌博的恶习,没日没夜地玩麻将,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到了妻离子散的地步,严重影响了当今的和谐社会。更重要的是牧民的孩子远离了生他养他的牧区生活,远离了原生态文化教育、家庭教育,最后被教育成了不懂家庭、不懂父母、不懂牧民生活的人,牧民子弟,牧区长大的孩子,有的甚至连山羊和绵羊都分不清,草原五畜等常识都是从书本和电视媒介里了解到的,缺少牧区的实际生活体验。牧区及牧民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智慧,民族文化及民族习俗等都无从了解,传承这些只能是空谈。这些情况是我旗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
国家很早就重视和实施“就近区域受教育”的方针政策。从民族教育发展的长远眼光看,在原额尔克图、阿尔巴斯、查布、新召等离乌兰镇50到100公里远的区域设立基础教育基地(幼儿园)及小学教育点(起码1—3年级)是非常有必要的。既可以减轻广大农牧民的经济负担,又可以让农牧民子弟就近入学学习,受到良好的教育。同时又不脱离原生态的文化环境,让他们从小熟悉民族文化及民族习俗。有利于民族教育的发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尔图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额尔和图、阿尔巴斯、查布、新召等偏远地区建立基础教育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根据学龄人口实际,对全旗中小学布局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截至目前,共有中小学14所、幼儿园19所。按照规划,结合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三年内我旗新建3所学校,其中小学1所(蒙西镇碱柜村小学)、幼儿园2所(阿尔巴斯苏木中心幼儿园、木凯淖镇中心幼儿园)。目前阿尔巴斯中心幼儿园,正在进行内外装修;碱柜村小学,教学楼二层正在捆绑钢筋、宿舍楼正在进行内外装修;以上两所学校确保今年8月底完工,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木凯淖尔中心幼儿园,主体框架已基本完工,确保年底交付使用。
您提出的在额尔克图、查布、新召等地设立基础教育基地及小学教育点,经调查上述地区适龄入学幼儿人数少,如新建学校将造成资源的浪费。
建议编号:第29号
提建议人:陈宝、白香清、张树振
建议标题:关于原木肯淖尔地区新建幼儿园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陈宝13947707520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原木肯淖尔地区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户籍人口1000人,由于学校撤并,现仅有的一所中心幼儿园,设有三个教学班,入学幼儿63名,教职工11名,由于校舍破旧,以“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2015年拟选址新建中心幼儿园。但由于我镇人口居住分散,现有的幼儿园服务半径有限,师资配备水平日益难以满足需求,农牧民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统筹考虑学校布局,在我镇人口居中相对集中的旧庙湾村新建幼儿园,配置3个教学班,保证办学条件,让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城乡,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陈宝、白香清、张树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原木凯淖尔地区新建幼儿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有效缩短公共服务差距,保障广大适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2014年,我旗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分布和流动趋势等因素及本区域城镇化、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本着适用、经济、安全、超前的原则,计划在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纬一路南,经三路西新建木凯淖尔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总面积2400平方米,总投资616.8万元,建成后规模为6个教学班,可容纳180名幼儿就读。截至目前,主体框架已基本完工,确保年底交付使用。
建议编号:第30号
提建议人:王生华、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
额迪其其格、门都、乌兰乌都、刘晓勇、嘎如迪、
苏雅拉花、李喜林、何平、图门、呼日查毕力格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农业人口户籍管理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现在,马新布拉格嘎查一部分农业人口成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本人户籍依然在农牧区,享受农业户籍待遇;还有离婚、改嫁的妇女,将本人户口留在娘家,还与娘家分户,变成单人单户。现在农牧区各项惠民补贴,多数按户口申报,而随意的分户也给申报惠民补贴工作带来不便,产生新矛盾。以申报2014年冬季取暖补贴为例,马新布拉格嘎查按常规上报了补贴对象,但旗政府出台了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常住户上报冬季取暖补贴对象,于是嘎查取消了农业户籍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婚和改嫁妇女冬季取暖补贴分享权。现在,这部分人不服从嘎查上述决定,要索取冬季取暖补贴。为此,建议:户口管理部门详细调查现有的农业人口情况,出台农业户籍管理办法,变更农业户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户别,不予办理离婚和改嫁妇女的分户手续(这部分人已经与丈夫组建了家庭)。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王生华、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额迪其其格、门都乌兰乌都、刘晓勇、嘎如迪、苏雅拉花、李喜林、何平、图门、呼日查毕力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人口户籍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户口管理部门详细调查现有的农业人口情况,出台农业户籍管理办法,不予办理离婚和改嫁妇女的分户手续的建议。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规定,户内因婚姻、分户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明确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明确的,不予分户。对于农牧区房屋无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难以认定的,由村嘎查出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社区民警核实,镇政府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二、对于户口管理部门详细调查现有的农业人口情况,出台农业户籍管理办法,变更农业户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户别的建议。
目前,全市没有强制将农业户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别变更为非农业户籍的政策文件。
当前我旗正在积极制定鄂托克旗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统一非农业与农业户口,实施全旗城乡一体的居住证制度,待我旗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后,此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建议编号:第31号
提建议人:乌都、万军、阿拉腾乌拉
建议标题:关于因就学迁出户籍的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
问题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按照政策要求,1990-2004年间,农村户籍学生到城镇入学需要交“借读费”,为减轻经济负担,很大一部分农牧民子女将户籍迁入城镇。同时,按照“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必须要迁至学校,毕业回迁必须落户在城镇非农户口”的要求,导致从农村入学而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无法在城市立足的一批高校毕业学生在政治、经济权利上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在城市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应有的工会、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回到嘎查又不能享受嘎查村民有关嘎查委员会选举、村级集体资产分配、新型合作医疗、宅基地申请等政治经济权利,游离于城镇职工与嘎查村民群体之外,生活保障低微,生存环境脆弱。
高校毕业生“非转农”问题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农村户,一是有利于加强新农村牧区建设人才支撑。"非转农"政策实施后,大批大学生回乡就业和落户,特别是部分农牧业类和职业技校毕业生回乡,既可以有效地缓解农村牧区基层农牧业科技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将推进各类人才资源在城乡的合理配置,提升农村牧区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办理"非转农"政策后回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农村牧区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或参与到村务管理中,或在龙头企业和民营企业上班,将在新牧区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旗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好因就学迁出户籍的学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的“非转农”问题。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乌都、万军、阿拉腾乌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因就学迁出户籍的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鄂尔多斯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第十一条规定:全市停止办理“非转农”户口,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农业户口。凡符合我市“农转农”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大学毕业三年内回原农(牧)区落农业户口及转业军人回原籍落农业户口条件的,允许本人办理落农业户口手续。
因此,凡是从鄂托克旗辖区内因上大学迁出户籍,大学毕业后预迁回我旗的大学生,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以迁回非农业家庭户口,农业户口性质的迁回时大学毕业三年内仍无工作的可以迁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的只能迁入非农业家庭户口。本人携带迁移证等证明,由旗公安局审批通过后,便可到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编号:第32号
提建议人:巴雅尔图
建议标题:关于加快建设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新校区
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巴雅尔图13947702044
邮寄地址: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现有36个教学班,其中寄宿生335人(住校生逐年增加),在职教职工140人。2015年秋季即将300余名新生入学,将增加2个教学班,以后还会逐年增加,在校生人数达到1500左右。
2010年,人大会决定新建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计划2013年搬进新校区。可是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竣工。急需新校区的原因是:一是大部分学生都想住校,但由于宿舍短缺,住不了校。家长只好阁下家务活,带孩子街上租房上学。每台接送孩子上下学,而且每年的房屋租凭费用高,消费大给孩子家长增加了负担。二是活动室短缺。原来的活动室、图书室全部改成教室,现在活动室。开展兴趣活动大课堂、学生分组做实验等有困难,师生做品无展览室。三是,操场太小,早操或开展大型活动时拥挤。四是伙房面积太小,餐饮设施、设备短缺,满足不了学生住宿的要求。
2013年新校园建设的工程已经破土动工了,投入资金3000万元,餐饮楼等部分楼层的两层框架已建起来,但还有大量工程建设需完成。2014年,由于经济下行,资金不到位,一年半没有动工。
希望旗人民政府与施工部门协调,加快建设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新校区,实现全旗24000名蒙古族干部职工和农牧民能尽早搬进符合国家标准学校区的愿望。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尔图代表:
你在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蒙古族实验小学新校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建设蒙古族实验小学新校区的建议”,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加紧建设,确保再投入3000万元工程量,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建议编号:第33号
提建议人:王金凤、赵栓、白牡丹
建议标题:关于加快育英社区服务中心续建工程进度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王金凤13134859598
邮寄地址:乌兰镇育英社区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乌兰镇育英社区辖区面积1.13平方公里,现有居民4160户、10438人。社区服务中心始建于2011年,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占地面积4658平方米。目前社区服务中心主体三层完工,进入封顶及室内外装修施工阶段。目前,由于该社区服务中心不能按时投入使用,使得社区诸多文娱活动及服务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快育英社区服务中心续建工程进度,确保于2015年8月份投入使用,以便社区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凤、赵栓、白牡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育英社区服务中心续建工程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育英社区服务中心,总投资885.5万元,建设规模1739平方米,工程于2011年5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因资金短缺停工建设,停工时主体框架已完成。为确保项目早日投入使用,我旗积极筹措资金,于今年5月初复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及抹灰工程已施工完毕、玻璃幕墙及膜结构二次深化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玻璃幕墙龙骨施工及膜结构钢架加工,预计10月中旬竣工并交付使用。
建议编号:第34号
提建议人:万军、朝乐门其其格、额定其木格、闫桂兰、
刘凤成、刘世亮
建议标题:关于调整农牧民“五户联保”模式小额贷款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联系电话:玛希毕力格13947787592、陈宝13947707520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木凯淖尔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016107
建议内容:
近年来,五户联保小额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第一,农户在组建小组时,五户联保的硬性要求使得农户在寻找符合条件的成员时存在一定困难,而且农户在组建联保小组时,往往选择比较富裕的农户,进而使贫困户被排斥在联保小组之外,有悖于该政策实施的初衷。第二,尽管五户联保贷款制度可以通过联保小组成员履行连带义务来降低逆向选择风险、规避信贷违约风险,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连带义务可能不能及时履行甚至不履行。从而出现小额资金需求者不愿为大额资金需求者担保和承担义务,远期资金需求者不愿为近期资金需求者担保和承担义务的状况。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将小额贷款五户联保模式调整为三户联保或者单户自保模式。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万军、朝洛门其其格、额尔定其木格、闫桂兰、刘凤成、刘世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小额贷款联保模式,改为单户自保模式的建议和关于取消小额贷款五户联保模式调整为三户联保或单户自保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旗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联保、保证、抵押、质押四类贷款模式,其中,联保贷款是涉农金融机构多年来摸索出来的一套既符合金融机构、又符合农牧户互助发展筹集资金的方法,经旗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旗农商行从今年起,将根据贷款农牧民资信、资产情况和贷款金额确定三户或三户以上联保。同时,目前我旗正在进行草牧场、土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待草牧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后,将实现单户自保模式,形成以草牧场、土地等不动产进行单户抵押、质押贷款为主、联保贷款为辅的新局面,这将有效解决农牧民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问题。
建议编号:第35号
提建议人: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额迪其其格、
门都、王生华、乌兰乌都、刘晓勇、苏雅拉花、
李喜林、何平、图门、呼日查毕力格、嘎如迪
建议标题:关于解决农牧民贷款难的建议
代 表 团:乌兰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史振峰13947777581
邮寄地址:乌兰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0
建议内容:
信用社现行的联保贷款和找国家公职人员当担保人的信贷政策,不符合农牧区实际情况,存在农牧民申请信用社贷款普遍难的现象。为此,建议:信用社向农牧民发放贷款,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降低信贷门槛,在放贷对象信用良好的前提下,平等发放贷款,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牧民安居乐业的金融后盾。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米丽腾、达楞塔布、敖特根毕力格、额迪其其格、门都、王生华、乌兰乌都、刘晓勇、苏雅拉花、李喜林、何平、图门、呼日查毕力格、嘎如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信用社向农牧民发放贷款,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降低信贷门槛,在放贷对象信用良好的前提下,平等发放贷款,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牧民安居乐业的金融后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旗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联保、保证、抵押、质押等四类贷款,其中联保贷款是涉农金融机构多年来摸索出来的一套既符合金融机构、又符合农牧户互助发展筹集资金的方法,同时我旗涉农金融机构没有明确规定联保贷款必须要求公务员提供担保。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控制不良贷款风险的严格要求和农牧民自身有效抵质押物少等原因,涉农金融机构在实际放贷中,将联保贷款作为当前解决农牧民发展需求资金的实现途径。经旗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旗农商行从今年起,将根据贷款农牧民资信、财产情况和贷款金额确定三户或三户以上联保,上述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农牧民信贷门槛。
建议编号:第36号
提建议人:朝乐门其其格、阿拉腾乌拉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蒙文翻译工作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马希毕力格13947787592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是我国民族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内蒙古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出台以来,蒙古语言文字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还是缺乏执行力度。上级下发的文件大多数是汉语,大多数农牧民看不懂,而苏木专业翻译人员短缺,翻译工作的重任在苏木镇级,翻译质量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和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议加大对翻译人才的培养力度,以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朝乐门其其格、阿拉腾乌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蒙文翻译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加强蒙古语文翻译队伍建设,重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旗委政府成立了翻译室,配备5名专职翻译人员;苏木镇、旗直部门配备了兼职翻译人员106名。在此基础上,2007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了351名蒙汉双语岗位人才,安排到旗直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工作,以加强蒙古语文翻译队伍和蒙汉双语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我们一是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纳入到了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二是实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工作补助政策,带动了翻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的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和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公文翻译率明显提升。三是在国税、地税、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了少数民族客户服务窗口,以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下一步重点加强对旗(市)直部门、苏木镇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和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大蒙古语文翻译,推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快速、健康发展。
建议编号:第37号
提建议人:巴雅斯胡楞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巴雅斯胡楞13847744523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斯布扣嘎查委员会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鄂托克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的民族地区,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6%。自《内蒙古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出台以来,蒙古语言文字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还是执行力度不强。建议一是加强蒙文文件材料的使用编发工作;强化专业翻译人员的培训教育;二是窗口服务单位在各类牌匾制作、业务办理流程、公告、电子银屏、手册、人员介绍栏等市面用文服务中要实行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有条件的,可聘用数名蒙古族职员,畅通蒙古语言文字服务。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斯胡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推动蒙古语文事业繁荣发展。在具体工作措施上,设立了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旗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蒙古语文工作经费3万元;重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旗委政府成立了翻译室,配备5名专职翻译人员;苏木镇、旗直部门配备了兼职翻译人员106名。
在此基础上,2007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了351名蒙汉双语岗位人才,安排到旗直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工作,以加强蒙古语文翻译队伍和蒙汉双语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我们一是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纳入到了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二是实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工作补助政策,带动了翻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的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和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公文翻译率明显提升。三是在国税、地税、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了少数民族客户服务窗口,以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办事。四是每年召开的人代会、政协会印发的材料,政府印发的涉及农牧民周知性的文件,同时翻译成蒙文材料予以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下一步重点加强对旗(市)直部门、苏木镇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和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大蒙古语文翻译,推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快速、健康发展。
建议编号:第38号
提建议人:訾 军
建议标题:关于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訾 军13604775589
邮寄地址:棋盘井镇党委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棋盘井镇各企业为镇区经济增收和提供就业岗位做出了卓越贡献,如今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严重制约了各企业的发展和运营,面对融资困难,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销售渠道受限的诸多难题,大型企业尚可维持正常运行,许多中小企业发展收到制约,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建议:设立转型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激发生产活力。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訾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产值、改善民生、促进稳定、贡献税收和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旗不断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重点通过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实行税收优惠、清理收费项目和创新融资服务等方式,努力将各项深化改革措施和成果优先运用到保障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上来,全面助推小微企业实现长足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简政放权。重点放宽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方面登记条件,最大限度减少准入审批,积极为小微企业打造更为宽广的发展平台。同时,简化证照办理和项目审批程序,加快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努力促进小微企业市场规范化建设。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有关规定,根据小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降低所得税率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降至3%;免征小微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印花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享受降低所得税率的小微企业,将最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至10万元。
三是加快清理收费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精神,及时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政策,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暂停征收7项,免收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2项,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
四是积极创新融资服务。通过向上争取、本级配套的方式,安排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保证金580万元,2015年以来,已帮助蒙星奶牛良种繁育总场、天泰万欣生物科技公司和再回首生物工程公司落实贷款665万元。同时,对失业保险已缴足3年,且裁员人数少于20人或少于职工总人数10%的困难企业,允许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作稳定岗位补贴,并由旗就业局免费提供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及岗前培训。另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精神,对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给予费用补贴50万元;对首次融资的已挂牌公司,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费用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鼓励大学生群体创业创新。具有全日制本科院校学历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本地户籍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退伍军人、残疾人和进城农牧民,在我旗创办项目或参与创办项目的,可通过就业局申请创业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
下一步,我旗将充分立足棋盘井、蒙西、查布和螺旋藻、轻工业等园区产业集聚优势,积极引导更多的小微企业延伸、配套到现有产业链中来,真正帮助园区产业实现科技高端化、工艺精细化和产品终端化,切实走出一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互动发展、互为依托的循环化经济发展路径。
建议编号:第39号
提建议人:张 嘎
建议标题:关于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行政区划名称恢复
察汗敖包嘎查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张 嘎15248439317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委会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位于木凯淖尔镇东南部,距木凯淖尔镇政府35公里,距鄂旗103公里。全村总面积18万亩,现有户籍人口257人,常住人口129人,其中,蒙古族人口139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4%,共有党员16人,其中蒙古族党员10个,占62.5%,是木凯淖尔镇唯一一个蒙古族人口聚集村。察汗敖包村原名察汗敖包嘎查,2012年全旗村级名称规范时,改为了察汗敖包村,当时定位蒙西镇、棋盘井、木凯淖尔镇的所有村统称为某某村,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等所有村统称为某某嘎查村。
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现有敖包一座,是历史上全旗13个旗敖包之一,每年都有祭敖包、小型那达慕等活动,是我镇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聚集村,世世代代传承和发扬着蒙古族传统文化。为了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保留好全木凯淖尔镇唯一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特点,保留好全镇蒙古民族的文化、习俗等突出特点,满足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现特建议将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的行政区划名称改为察汗敖包嘎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张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行政区划名称恢复察汗敖包嘎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特征及满足群众意愿,旗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份下发了《关于同意变更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名称的批复》(鄂政发〔2015〕21号),同意将察汗敖包村更名为察汗敖包嘎查。
建议编号:第40号
提建议人:乌仁其木格、乌东图雅、乌东高娃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陈额尔德木图13500675668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一是旗、苏木乡镇医疗服务质量薄弱,虽然硬件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医疗卫生水平无论医疗技术还是服务质量都还相对落后,适应不了全旗各族人民益增长的看病就医需求。
二是加强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自新农合实施以来全旗医疗机构就诊人次迅速增加,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工作量大,人少事多,技术培训欠缺,培训力度减弱。同时,由于新农合合管办人员调整频繁,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少,只是应付单据的录入报销等业务性工作,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单据,补助报销等方面的出现监管盲区。
三是医疗卫生三级网络服务能力不强。旗级医疗机构发挥网络带头作用不强,对苏木、镇卫生院指导,培训效果不明显。苏木、镇卫生院内部运作机制不流畅,活力不足。对嘎查村卫生室缺乏相应的指导管理。只注重经费的发放,不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比如保健、健康教育等项不够规范。以及牧区公共卫生预防较弱。虽然苏木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查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防疫接种,妇幼保健等工作,但全旗三级网络服务功能没有有效发挥。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目前,我旗医疗机构,均为公益性质的医疗服务机构,旗行政主管部门对各个被管辖医院实时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应当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做到政府投入透明,医院收入透明,并要抓好班子队伍建设。目前,各个医院的行政管理基本上是上传下达,没有形成真正的管理格局。
综上所诉,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理清思路,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旗的医疗卫生事业能够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更好地保障各族人民的健康做出贡献。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乌仁其木格代表:
你在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服务水平方面
近年来,我旗通过积极选派进修、实施对口支援等方式,不断提升医疗技术,通过推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但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旗将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实行专家定期坐诊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方面
1.我旗合管办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卫生局有5人(少数民族3人),苏木镇合管办10人(少数民族9人、汉族1人)。
2.新农合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为农牧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治疗的费用报销,对旗、苏木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工作进行督查,防止定点医疗机构骗取新农合资金,防止有挂床、虚假住院及门诊大处方的发生。同时,组织旗合管办工作人员赴北京、西安、银川等各大城市的医院进行(我旗农牧民)住院病例发票的核实,防止外地就医的虚假病例来骗取新农合资金。近期已赴西安、榆林对2012年至2015年4月份病例发票进行了外调核实,下一步计划去北京等地进行病例发票的核实。
三、医疗卫生三级网络服务方面
1.为深化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达标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合理调配卫生资源,强化卫生行政监管职能,深化卫生系统内部改革,提升基层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2.结合旗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镇卫生院工作,旗卫计局制定了《鄂托克旗2015年旗直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鄂卫发〔2015〕25号),从旗直医疗卫生机构抽调组成医疗队,对口支援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医疗队在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一年,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的开展。
3.为更好地完善我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我旗责成卫计部门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抽调旗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保健院等公共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督导(每年三次)。
四、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方面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逐步开展,我旗成立了由旗长任主任,常务副旗长和分管副旗长任副主任,卫计、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旗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保证社会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建议编号:第41号
提建议人:白朝格吉乐图、刘永君
建议标题:关于尽快出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扶持政策的建议
代 表 团: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联系电话:白朝格吉乐图13624872111
邮寄地址:阿尔巴斯苏木党委
邮 编:016108
建议内容:
阿尔巴斯苏木文化底蕴深厚,蒙元文化保留得比较完整,蒙古刺绣、原生态蒙古民歌、手工艺品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文化艺术传承人较多。
为挖掘、保护、传承独具特色的蒙元文化,建议尽快出台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扶持政策,提高对文化传承人的补贴力度,同时重视学校教育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白朝格吉乐图、刘永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扶持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具有独特深厚的草原文化、蒙元文化、成吉思汗文化底蕴,有独特的历史遗迹和民俗民间文化,积淀了厚重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之乡”、“自治区文艺之乡”、“鄂尔多斯乃日文化之乡”等称号。目前,有馆藏文物1700件,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0个、代表性传承人94人。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旗委、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了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旗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旗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增长20%,集中用于民族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和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管理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我旗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工作体制、机制将日趋完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建议编号:第42号
提建议人:巴雅斯胡楞、乌东高娃、呼毕斯哈拉图、
乌东图雅
建议标题:关于治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污染问
题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陈额尔德木图13500675668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近几年,苏米图苏木境内石油、天然气开发勘探快速发展,促进了我苏木经济发展与农牧民增收,同时也对地区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天然气开采作业过程中出现粉尘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完成作业后,对泥浆池固化、无害化处理不达标致使地下水源受到污染,这些污染较重影响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对此,2014年环保局已下发了《关于加强天然气开采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但是污染还是较严重。建议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天然气开采过程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作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斯胡楞、乌东高娃、呼毕斯哈拉图、乌东图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污染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历来高度重视各领域环境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针对天然气领域泥浆池问题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目前,我旗已明确各项目部整改责任,要求企业对2014年底前尚未完成固化作业的天然气井立即实施固化作业,并及时对已完工井场进行植被恢复和现场遗留污染物清理工作。同时,按照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对泥浆池固化工艺实施不到位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并进行高限处罚,及时消除了一批天然气领域环境隐患。下一步,我旗将按照《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鄂环发〔2014〕91号)和我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开采及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鄂政发〔2014〕200号)、《“爱我家园”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4〕63号)要求,持续加大天然气领域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完善企业自查自改机制,严格实行单井环评审批制度,并对2015年起新开工的天然气井在未实现泥浆不落地处理工艺前,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建议编号:第43号
提建议人:王彩荣、贺福忠
建议标题:关于申请鄂托克旗建设电厂项目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王彩荣15332737777
邮寄地址:内蒙古棋盘井镇广纳煤炭集团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鄂托克旗地区有许多煤炭为主的能源型企业,但近年来能源市场持续低迷,煤炭(原煤、精煤、电煤、焦炭等)销售不畅,积压过剩。鄂托克旗是否可以建设电厂,以解决煤炭销售问题。据悉,很多有实力的企业煤炭供应足以达到电厂的需求标准,并且参与过电厂项目,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经验。为此,建议旗政府能否考虑本地区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电厂项目。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王彩荣、贺福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申请鄂托克旗建设电厂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开采历史久远,通过近年来大力发展和延伸煤炭产业,逐步走出了一条依托煤、超越煤的发展路径。当前,面临转型发展重任,全旗上下凝心聚力,坚持煤炭产业主导地位,鼓励煤炭生产企业通过合作、重组等方式与煤炭转化企业形成发展合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目前,我旗鄂绒、君正和双欣等规模以上企业均已自主建成自备发电厂,发展煤电一体化循环型经济已成为提升煤资源综合使用率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发挥自备电厂低电价优势,积极延伸和拓宽煤电化产业链条,鼓励更多有实力的煤炭生产企业与煤炭转化企业达成合作关系或进行资源整合,确保为加快推进地区微网运行、打造循环型一体化发展模式打下扎实基础。
建议编号:第44号
提建议人:石永峰、张俊霞
建议标题:加强城镇社区阵地和活动场所等服务体系建设
的建议
代 表 团:棋盘井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组织部
联系电话:石永峰13734774764
邮寄地址:棋盘井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064
建议内容:
棋盘井镇共有8个城镇社区,目前,除乌珠尔社区、第七社区、祺祥社区外,其余5个社区阵地面积均小于300平方米,未达到市委组织部要求,也无法满足便民服务需求,群众办事非常不便。此外,全镇广场、公园、活动场馆等活动场地和体育健身、文体娱乐等活动设施匮乏,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建议:一是分年度新建、改扩建各社区活动阵地和便民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尽快启动棋盘井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三是加强对镇区各社会组织、文艺团体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石永峰、张俊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社区阵地和活动场所等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分年度新建、改扩建各社区活动阵地和便民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事宜。2015年全旗计划通过新建、维修或扩建、协调闲置房屋、租赁等方式建设社区阵地10处,解决13个社区阵地问题。其中棋盘井镇棋盘社区、固业社区、梦翔社区联建社区活动阵地3000平米;靖安社区、艾力社区联建活动阵地2000平米。
二是关于尽快启动棋盘井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事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将其列入2015年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正在寻求融资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力争主体工程封顶,并室内外装修。
三是关于加强对镇区各社会组织、文艺团体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为推动我旗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近期我旗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在今后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放宽对开办资金的要求,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同时加大扶持力度,落实社会组织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同时,为推动全旗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2014-2016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作出具体部署,继续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努力解决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供给中的存在问题,尽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议编号:第45号
提建议人:孔垂军、刘凤成、张光亮、乔和平
建议标题:关于木凯淖尔镇成立沙井社区和柳林社区的建议
代 表 团:木凯淖尔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组织部
联系电话:陈宝13947707520
邮寄地址:木凯淖尔镇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7
建议内容:
木凯淖尔镇镇区和原沙井镇政府所在地现有常住居民720人,原木凯淖尔乡政府所在地现有常住居民200多人,原乡政府退休职工、个体商户、外来务工人员大多居住在以上地区,由于没有社区管理,该地区人口、环境卫生、土地、规划等无人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党员管理、社保、文化、工青妇等工作开展困难,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
建议: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的管理,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申请在镇区和原沙井镇政府所在地设立沙井社区,在原木凯淖尔乡政府所在地设立柳林社区,社区设立党支部、居民委员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孔垂军、刘凤成、张光亮、乔和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木凯淖尔镇成立沙井社区和柳林社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了相关政策,并进行了实地调研。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市、旗《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木凯淖尔镇的居民户数及基础设施等硬件均达不到单独成立城镇社区的标准。建议以村村连建等方式创新管理,或由苏木镇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建议编号:第46号
提建议人:阿拉腾朝鲁、苏雅拉图、陈额尔德木图、
巴音达来、哈斯巴雅尔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农牧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
代 表 团:苏米图苏木代表团
承办单位:宣传部
联系电话:陈额尔德木图13500675668
邮寄地址:苏米图苏木人民代表大会
邮 编:016105
建议内容: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三农三牧”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农牧民群众思想认识却发生变化,部分农牧民对当前惠农惠牧政策落实的认识产生偏激,“等、靠、要”的思想较严重,农牧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缺乏。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建立农牧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全力、长期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并实行《定期开展思想道德培训教育制度》,让农牧民群众长期受到教育。其次要建设农牧民群众思想道德培训教育基地,开展农牧民群众轮流定期培训的“普训”和思想认识偏激人员的“集训”。三是要核定思想道德培训教育经费,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阿拉腾朝鲁、苏雅拉图、陈额尔德木图、巴音达来、哈斯巴雅尔代表:
您们在鄂托克旗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牧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农牧民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了情况,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针对此情况在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三下乡”为抓手,加大送理论的力度。今年,三下乡活动确定了28个专题,在送科技、送文艺、送法律、送卫生的同时加大了送理论特别是思想道德方面的培训力度,理论宣讲的老师增加到7位,对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市情、旗情、基层党建等理论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宣讲。深入农牧区宣讲的同时,远程教育活动还将好的课程通过视频播放送到农牧民家门口。
第二,借助乡风文明大行动,推进农牧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乡风文明大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了“六个提倡六个反对”、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认领、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和红黑榜、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农牧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活动。通过发放300余册《鄂托克旗文明手册》、400余份宣传单和宣传彩页,设计制作1500平方米乡风文明公益广告,积极培育文明新风,极大地推进了农牧民的思想道德建设。
第三,开展专题培训。首先,通过外请优秀讲师为基层送思想。今年,围绕当前全市、全旗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情况,特别邀请了市委讲师团团长王华深入六个苏木镇进行了深入的宣讲活动,为农牧民看清经济形势,摆正思想方位提供了帮助。其次,我们积极与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旗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三严三实、从严治党、农牧区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加强草原保护等10个专题进行了深入地讲解。第三,借助幸福大讲堂常规性培训活动,提升农牧民思想。截止目前,大讲堂已举办五期,每期都会链接视频让各苏木镇的人员进行深入的学习。
第四,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传播先进思想。我们通过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让农牧民能收听、收看到鄂托克广播、电视,及时了解旗委、政府的政策和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的传播,及时发送正面的、正能量的信息给农牧民。
同时,为了进一步了解以上工作在各地区开展的实际成效,我们还深入苏米图苏木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要想做好农牧民的思想道德工作,今后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开展全民修身活动。我们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我鄂尔多斯”和乡风文明大行动等活动,在全旗探索形成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社会价值取向。
第二,做好思想道德的培训工作。我们将结合农村牧区实际情况,积极邀请讲得好的、农牧民喜欢听的一些专家、学者深入农牧区授课,引导农牧民思想。同时,根据调研,我们了解到在每个嘎查里都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有威望、对别人很有影响力,而且很喜欢和周围的邻里邻居打交道。我们要把这部分人纳入我们的培训中,积极引导他们的思想,让他们影响周边的农牧民,发挥好引领作用。
目 录
1.关于规范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的建议•••••(1)
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号建议的答复••••••••••••••••••••••••••••••••(4)
3.关于合理利用黄河水资源建立饲草料基地的建议•(5)
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6)
5.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肉牛产业的建议•••••••(7)
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8)
7.关于加强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配套优惠政策扶持草牧场偏小等弱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建议•••••(9)
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11)
9.关于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的建议•(13)
1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15)
11.关于加强推广“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建设问题的建议••••••••••••••••••••••••••••••••••••(17)
1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18)
13.关于解决转移农牧民相关问题的建议•••••••(19)
1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21)
15.关于尽快出台生态移民延续政策的建议•••••(23)
1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25)
17.关于进一步解决转移农牧民有关问题的建议•(28)
1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29)
19.关于乌兰镇海岱嘎查建设和发展的建议•••••(31)
2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33)
21.关于引导和规范草牧场流转的建议•••••••••(36)
2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37)
23.关于拓宽棚户区安置小区至镇区间出行道路的
建议••••••••••••••••••••••••••••••••••••••••••(38)
2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39)
25.关于重新设置平房区居民门牌号的建议•••••(40)
2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41)
27.关于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42)
2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43)
29.关于尽快修建西鄂尔多斯路中段与苏里格街交汇处柏油路的建议••••••••••••••••••••••••••••••••(44)
3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45)
31.关于调整控制危房改造面积的建议•••••••••(46)
3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答复••••••••••••••••••••••••••••••(47)
33.关于对隆诚社区危房改造的建议•••••••••••(48)
3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49)
35.关于建设S216线道路补偿标准的建议•••••••(50)
3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答复••••••••••••••••••••••••••••••(51)
37.关于对村级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52)
3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9号建议的答复••••••••••••••••••••••••••••••(53)
39.关于规范乡村公路安全通行的建议•••••••• (54)
4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答复••••••••••••••••••••••••••••••(55)
41.关于减免企业过路费的建议•••••••••••••••(56)
4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57)
43.关于邻近沙井109国道收费站嘎查村农牧民免费过境通行的建议••••••••••••••••••••••••••••••••••(59)
4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60)
45.关于修建赛罕塔拉嘎查109国道至沙日西里小队和托雷伊金敖包柏油路的建议••••••••••••••••••••••(62)
4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3号建议的答复••••••••••••••••••••••••••••••(63)
47.关于包日塔拉中心村、赛罕塔拉嘎查和察汗淖尔嘎查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改问题的建议••••••••••••••(64)
4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4号建议的答复••••••••••••••••••••••••••••••(65)
49.关于调整禁休牧补贴款、林业补贴款发放时间的
建议••••••••••••••••••••••••••••••••••••••••••(66)
5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答复••••••••••••••••••••••••••••••(67)
51.关于对木凯淖尔镇城镇管护予以经费支持的
建议••••••••••••••••••••••••••••••••••••••••• (69)
5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70)
53.关于新建鄂托克旗实验小学学生操场的建议•(71)
5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73)
55.关于在额尔和图、阿尔巴斯、查布、新召等偏远地区建立基础教育基地的建议••••••••••••••••••••••(74)
5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76)
57.关于原木肯淖尔地区新建幼儿园的建议•••••(77)
5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78)
59.关于加强农业人口户籍管理的建议•••••••• (79)
6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答复••••••••••••••••••••••••••••• (81)
61.关于因就学迁出户籍的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问题的建议••••••••••••••••••••••••••••••••••••• (83)
6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85)
63.关于加快建设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新校区的建议••••••••••••••••••••••••••••••••••••••••• (86)
6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2号建议的答复••••••••••••••••••••••••••••• (88)
65.关于加快育英社区服务中心续建工程进度的
建议••••••••••••••••••••••••••••••••••••••••••(89)
6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3号建议的答复••••••••••••••••••••••••••••• (90)
67.关于调整农牧民“五户联保”模式小额贷款的
建议•••••••••••••••••••••••••••••••••••••••••(91)
6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答复••••••••••••••••••••••••••••(92)
69.关于解决农牧民贷款难的建议••••••••••••(93)
7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94)
71.关于加强蒙文翻译工作的建议••••••••••••(95)
7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的答复••••••••••••••••••••••••••••(96)
73.关于加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建议••••••••(98)
7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99)
75.关于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建议••••••••••••(101)
7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102)
77.关于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村行政区划名称恢复察汗敖包嘎查的建议•••••••••••••••••••••••••••••(105)
7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答复•••••••••••••••••••••••••••(107)
79.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建议•••••••••••••(108)
8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0号建议的答复•••••••••••••••••••••••••••(110)
81.关于尽快出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扶持政策的
建议••••••••••••••••••••••••••••••••••••••••(113)
8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114)
83.关于治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污染问题的建议••••••••••••••••••••••••••••••••••••••••(115)
84.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116)
85.关于申请鄂托克旗建设电厂项目的建议••••(117)
86.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118)
87.加强城镇社区阵地和活动场所等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119)
88.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答复•••••••••••••••••••••••••••••(120)
89.关于木凯淖尔镇成立沙井社区和柳林社区的
建议•••••••••••••••••••••••••••••••••••••••••(122)
90.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答复••••••••••••••••••••••••••••(123)
91.关于加强农牧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124)
92.鄂托克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6号建议的答复•••••••••••••••••••••••••••••(125)